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工作安排,重点实验室2019年开放基金项目验收(结题)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结题)事项
1、验收(结题)项目的范围
按申报计划应在2019年12月之前验收以及申请延期至2019年12月验收(结题)的开放基金项目。
2、验收(结题)程序
(1)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重点实验室有关项目结题要求准备所需验收(结题)材料。
(2)各项目负责人于11月18日前将《项目验收(结题)申请汇总表》电子稿、验收(结题)材料初稿(含电子稿)交到重点实验室,校外人员先发结题材料电子稿以及相关成果证明。在重点实验室审核通过后,项目验收(结题)材料正式版请于11月28日前邮寄或提交到重点实验室。
(3)会议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其他事项
(1)所有文本均采用A4纸双面印制,验收(结题)材料标注统一的页码,复印材料可以手工贴上页码后复印。
(2)论文及最终成果报送原件或检索证明原件。
(3)结题正式材料包括《江西省水信息协同感知与智能处理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附件1),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2)以及按开放基金结题规范(附件3)提交纸质胶装结题材料。《结题报告》纸质版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和盖章后,一式两份,项目经费决算表一式两份,纸质胶装结题材料一式三份交至重点实验室审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天祥大道289号南昌工程学院电子信息楼B203),相关验收(结题)规范及要求请见附件。
二、项目变更事项
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还需填写开放基金项目变更申请表,但最迟延期至2020年12月。如逾期未结题,将通知依托单位撤销该基金项目并追回资助经费。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重点实验室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包学才 联系电话:18172816952
附件:
1、江西省水信息协同感知与智能处理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结题报告
2、江西省水信息协同感知与智能处理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
3、江西省水信息协同感知与智能处理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规范
4、江西省水信息协同感知与智能处理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变更申请表
江西省水信息协同感知与智能处理重点实验室
2019.11.12